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签订信托书面文件应当明确哪些事项? 答: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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