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设立的"重庆高新技术开发区九龙园区B2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借款人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6月8日提前偿还信托贷款本息,并划付至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
根据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第18.2条"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本信托终止"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09年6月8日终止,信托年化收益率为6%。我公司按信托合同第11条的约定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