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50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1月20日终止,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稳健资本20150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6年1月20日。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分期募集,累计募集信托资金110,000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预计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2年,存续届满2年后可以延期1年。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根据项目的运作情况,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1月20日终止。
信托利益分配:每个自然年度末月的第20个自然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为信托利益核算日,受托人将于核算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利益分配,具体以信托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用于认购上海展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并最终由合伙企业用于收购海南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股权、偿付合伙企业为支付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对价而产生的负债、追加投资、偿还目标公司原股东借款、提供股东借款等。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信托财产专户:
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账号:0109 0016 1810 708
信托经理:宋宁超
二、 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信托资金的募集和运用
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110,000万元,受托人以信托资金认购上海展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
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 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信托计划的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及项目的运作情况,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1月20日终止,优先级信托份额本金及收益于终止日对应的分配日进行了分配,本信托计划终止后进入清算期,受托人于清算期内对次级信托份额进行了分配。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9月25日清算完毕,撤销信托专户。
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计划按信托合同约定的顺序进行了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 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级信托资金本金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进行了分配,次级信托利益以非现金类信托财产现状形式进行了分配。
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335,787,268.71元,信托支出136,499,140.41元,实现信托收益共计199,288,128.30元。
本信托计划分配信托利益共计1,299,288,128.30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1,100,000,000.00元,分配信托收益199,288,128.30元,收益率达到预期水平。
五、 声明
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在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受益人对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无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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