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增益资本0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10月19日提前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增益资本0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7年10月19日
3. 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规模160,997万元。
4.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总期限为不超过4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各单元各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单独计算,预计存续期限以各单元各类信托单位募集公告中的记载为准。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或“北京信托”)
6.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 信托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银行账号:010900161810361
8.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以信托计划项下募集的各单元各类信托资金向苏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购买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太湖度假区苏地2016-WG-50号地块、苏地2016-WG-51号地块和苏地2016-WG-69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所对应的项目收益权。项目公司应按照《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项目资产收益。项目公司以其收到的项目收益权转让价款支付给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9. 信托经理: 李佳维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 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和运用
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160997万元 ,其中一单元A类信托单位9497万元,一单元B类信托单位11500万元,一单元C类信托单位51800万元,二单元A类信托单位41800万元,三单元A类信托46400万元。受托人已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已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进行运用。
2. 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计划的终止
2019年10月19日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已于2020年3月16日撤销信托专户,完成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
2. 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220534458.61元,支出共7550736.45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利润212983722.16元,信托利润已全部分配。
受托人以现金方式分配信托利益。
本信托计划累计分配信托利益1822953722.16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1609970000.00元,累计分配信托收益212983722.16元。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在信托财产清算报告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受益人对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无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信托财产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受益人同意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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