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的“北京信托•普惠财富0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5月23日终止。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普惠财富0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8年9月14日
3. 信托计划规模:3,380,000.00元。
4.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不低于24个月,分期发行,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或“北京信托”)
6. 信托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苑路支行
银行账号:010900161810333
7.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充分信任,将其资金交付给受托人,指定受托人用于按照交易文件项下约定的方式、条件及内容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
8. 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利益的核算日为每自然季度末月15日以及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含预计存续期限届满终止日、提前终止日和延期终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最后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日,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
二、信托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
1. 信托计划资金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及交易文件的约定,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
2. 信托计划资金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计划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5月23日正常结束,信托专户已于2020年3月撤销,完成了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
2. 信托计划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计划财产及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186,061.47元,支出共157,547.19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利润28,514.28元,信托利润已全部分配。
受托人以现金方式分配信托计划利益。本信托计划累计分配信托计划收益3,408,514.28元,其中信托计划本金3,380,000元已分配至委托人受益账户,信托计划收益28,514.28元均已划转至受益人账户。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计划目的。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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