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京裕资本00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于2020年6月8日提前终止,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京裕资本00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8年10月18日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80,000万元,可分期募集。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2 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出现信托合同约定情形的,本信托计划可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以部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天津吉庆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瑞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50%股权,以部分信托资金用于对项目公司进行追加投资,最终由项目公司用于天津市武清区西北部高村镇宗地编号为津武(挂)2017-040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受托人同意的其他用途。闲置资金运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信托利益分配:2019 年6 月20 日、自2019 年6 月20 日起每年的6 月20 日、12 月20 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账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复兴支行
账 号:20000000065400024862320
信托经理:刘人玮
二、信托资金募集、运用与管理情况
1、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分批募集,共募集信托资金80,000万元。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募集的信托资金部分用于受让项目公司股权,部分用于对项目公司进行追加投资,并由项目公司用于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受托人同意的其他用途。
2、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6月8日提前终止,2020年7月13日清算完毕,撤销信托专户。
2、信托财产的归属
根据信托合同11.3条之约定,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信托合同第10条约定进行分配。本信托计划已根据信托合同10条规定的分配顺序进行了清算。
3、信托计划的清算
受托人就本信托计划成立了信托计划清算小组,信托计划清算小组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计算和分配,编制信托事务清算报告。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1. 分配方式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均已现金形式进行了分配。
2. 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共计139,279,570.28元,支付信托费用23,140,963.81元,实现利润共计116,138,606.47元。
本信托计划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共计916,138,606.47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800,000,000.00元,信托收益116,138,606.47元,收益率达到业绩比较基准。
五、声明
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在本信托计划信托事务清算报告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受益人对清算报告无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免除一切相关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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