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委托我公司投资设立“北京信托•普惠财富00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5月15日提前结束。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普惠财富00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7年11月10日
3. 信托计划规模:预计募集规模为5亿元。实际累计募集信托资金47,334万元。
4.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不低于24个月,分期发行,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或“北京信托”)
6. 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7. 信托计划专户信息: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北苑路支行
账 号:010900161810598
8.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充分信任,将其资金交付给受托人,指定受托人用于按照交易文件项下约定的方式、条件及内容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按信托文件的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9. 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利益的核算日为每自然季度末月15日以及各期信托单位终止日(含预计存续期限届满终止日、提前终止日和延期终止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最后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为信托计划终止日,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
二、信托计划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
1. 信托计划资金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及交易文件的约定,全部信托资金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
2. 信托计划资金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计划终止
根据信托计划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5月15日提前结束,信托计划专户已于2020年7月10日撤销,完成了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
2. 信托计划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受托人编制了《信托计划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计划财产及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47,363,808.60元,支出共6,445,185.33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利润40,918,623.27元,信托利润已全部分配。
受托人以现金方式分配信托计划利益。本信托计划累计分配信托计划利益514,258,623.27元,其中包括信托计划本金473,340,000元,,信托计划收益40,918,623.27元,收益率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五、声明
北京信托计划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计划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信托计划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计划目的。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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