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鑫晟财富0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11月11日提前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鑫晟财富0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9年02月25日
3、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总份额为300,000,000.00份
4、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发生信托文件、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信托单位可提前部分或全部终止。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北京信托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运用信托资金。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正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置业”)发放信托贷款,最终由正元置业用于惠通中心(以下简称“标的项目”)开发建设。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6、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计划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原则上以货币形式分配,由受托人在每个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划付至相应的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核算日指信托计划成立日后每自然年度6月20日和12月20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若某一核算日为非法定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最近的法定工作日。
7、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信托计划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朝阳公园支行
银行账号:0109 0016 1810 266
10、信托经理: 刘人玮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和运用
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300,000,000.00元,受托人已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已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进行运用。
2、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2020年11月11日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已于2020年12月02日撤销信托专户,完成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
2、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52,118,935.20元,支出共22,458,334.09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利润29,660,601.11元,信托利润已全部分配。累计分配信托利益329,660,601.11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300,000,000.00元,累计分配信托收益29,660,601.11元。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将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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