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托•稳健资本16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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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稳健资本16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11月29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稳健资本16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8年11月29日
3、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总份额为298,100,000.00份
4、信托计划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自2018年11月29日开始计算。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镇江新区保障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持有的镇江市镇江新区的港南路公租房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的收益权,最终由项目公司用于标的项目建设后续各项支出。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6、信托收益分配: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满 12 个月之日、受托人根据信计划运 行情况确定的日期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含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7、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保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信托计划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南京兴隆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0164 0300 0000 0047
10、信托经理: 刘松竹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和运用
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298,100,000.00元,受托人已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已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进行运用。
2、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2020年11月29日本信托计划终止,已于2020年12月16日撤销信托专户,完成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
2、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55,001,808.43元,支出共17,342,677.31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利润37,659,131.12元,信托利润已全部分配。累计分配信托利益335,759,131.12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298,100,000.00元,累计分配信托收益37,659,131.12元。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将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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