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睿盈财富2014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9年12月06日提前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睿盈财富2014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5年03月23日
3、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总份额为3,429,970,000.00份
4、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8年。如发生信托合同约定情形的,本信托计划将提前终止或延期。根据项目运作情况,本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已于2019年5月20日提前分配,次级信托单位已于2019年12月6日现状返还,信托计划于2019年12月6日提前终止。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北京信托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运用信托资金,其中:
(1)一单元信托资金:2.1亿元用于向重庆园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其中6000万元注册资本、1.5亿元资本公积),北京信托代表信托计划持股100%;49997万元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2)二单元信托资金:2.2亿元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5亿元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3)三单元信托资金:5亿元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15亿元用于向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信托资金全部用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西彭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以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用途。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若有闲置/剩余资金,受托人有权运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6、信托收益分配: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年5月20日、11月20日以及各单元各类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实际存续期限届满之日(含提前届满日和延期届满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7、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信托计划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9 0016 1810 135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和运用
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3,429,970,000.00元,受托人已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已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进行运用。
2、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2019年12月06日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已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
2、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462,899,086.01元,支出共69,096,182.62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利润393,802,903.39元,信托利润已全部分配。累计分配信托利益3,823,772,903.39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3,429,970,000.00元,累计分配信托收益393,802,903.39元。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将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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