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法人股投资资金信托计划
风 险 申 明 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加入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法人股投资资金信托计划(简称本信托计划)并签署信托合同。为维护您的利益,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国投)特别提示您在签署信托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申明书。
信托文件规定:信托财产必须是您合法所有的财产。北京国投作为受托人,在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承诺信托财产运用无风险,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存在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您投资于本信托计划,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北京国投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北京国投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北京国投负责赔偿。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承担。
在签署信托文件前,您应当仔细阅读信托文件以及其他有关信息,独立作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策。您加入本信托计划,是您的真实意愿,表明您已了解信托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
委托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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