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润昇财富14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21年09月27日提前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 一、信托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润昇财富14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20年09月29日
3、信托计划规模: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总份额为400,000,000.00份
4、信托计划期限:本信托计划期限为12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终止或延期。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嵊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交发”)发放信托贷款、受让嵊州交发持有的标的股权收益权,信托资金最终用于嵊州交发市场化经营领域的日常经营支出以及绍兴港嵊州港区中心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建设。闲置/剩余信托资金用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资管计划、现金管理类信托计划/单一信托(含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其他信托计划或单一信托)、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的金融产品或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6、信托收益分配: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利益分配日指每个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核算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后每季度末月5日(即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信托计划到期日以及受托人确定的其他日期)。
7、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保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9、信托计划专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110 8010 1360 2052 522
10、信托经理: 杨博文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信托计划资金的募集和运用
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400,000,000.00元,受托人已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已募集的全部信托资金进行运用。
2、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的终止
2021年09月27日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已于2022年05月17日撤销信托专户,完成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
2、信托计划的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受托人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分配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27,219,955.09元,支出共5,560,753.45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利润21,659,201.64元,信托利润已全部分配。累计分配信托利益421,659,201.64元,其中分配信托本金400,000,000.00元,累计分配信托收益21,659,201.64元。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将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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