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丰实融信12号(中银债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22年04月21日扩募成功,对于信托项下资金,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目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收益核算日为2023年1月13日及2024年1月13日,在收益核算日对应的分配日,受托人将仅向存续的信托单位分配信托收益(如有),不分配信托本金。本次信托收益核算日为2023年1月13日,我公司将于2023年1月13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请注意查收。
本次分配核算区间为2022年4月21日(含该日)至2023年1月13日(不含该日)间实际经过的天数。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次分配按每份信托单位基础值进行核算。
核算方法如下:
信托利益=每份信托单位的本次基础值×信托单位份数
其中:
A类信托单位
每份信托单位的本次基础值N=该份信托单位认购/申购时适用的信托单位净值×(1+该份信托单位的业绩比较基准×该份信托单位的当个本金核算日对应的信托利益核算期天数÷365)
B类信托单位
每份信托单位的本次基础值M=该份信托单位认购/申购时适用的信托单位净值×该份信托单位的业绩比较基准×该份信托单位的当个收益核算日对应的信托利益核算期天数÷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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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