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瑞富资本04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自2022年11月01日成立以来,项目按合同正常运行。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自成立日至2022年第4季度末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瑞富资本04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22年11月01日
信托计划规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续规模25,490,000.00元。
募集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累计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25,490,000.00元。
信托计划期限:信托计划期限为无固定期限,不少于1年。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1. 流动性资产,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流动性较强的金融产品;2.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投资于标准化债权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资管产品或其受益权,其他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等;3. 权益类资产:包括资本市场权益类证券、非上市公司股权、真实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以及其他资产的权益类资管产品。受托人有权根据投资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出售、转让等方式处分信托财产。
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受托人已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认购“北京信托·银驰资本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京信托·润昇财富38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京信托·润昇财富34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京信托·润昇财富32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北京信托·鑫晟财富03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报告期内投资金额为25,490,000.00元,报告期末累计投资余额为25,490,000.00元。
信托利益分配:各受益人按照其持有的信托单位类别、期次、份数和天数,享有信托利益。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于收益核算日对应的分配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并于本金核算日对应的分配日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受托人以届时扣除信托费用(不含业绩报酬等浮动费用)、信托税费和负债后的现金形式信托财产为限,在分配日向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各期信托单位存续期间,根据信托投资本金的回收情况,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该期部分受益人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信托单位(按照委托人持有的该期信托单位总份数占该期存续信托单位总份数的比例等比例结束)。核算日指受托人核算受益人当期信托利益的日期,核算日包括收益核算日、本金核算日。本信托计划项下无固定核算日,由受托人根据信托财产的投资收益实现情况确定具体日期,核算日以受托人公告为准。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银行专户信息:账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1921 2022 1008 06
信托经理: 罗荦
二、信托计划项目投融资情况
1、交易结构:1)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
(1)流动性资产,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款、 银行通知存款等流动性较强的金融产品;
(2)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投资于标准化债权资产、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资管产品或其受益权, 其他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等;
(3)权益类资产: 投资于资本市场权益类证券、非上市公司股权以及其他资产的权益类资管产品。
受托人有权根据投资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出售、 转让及回购等方式处分信托财产。
2)风控措施:
(1)分散投资策略
a.除建仓期和退出期外,投资于发行方为受托人的单个资管产品规模不超过任意时点存续信托规模的25%;
b.除建仓期和退出期外,投资于发行方为非受托人的资管产品,单个资管产品投资规模不超过任意时点存续信托规模的2.5%;
c.投资于发行方为非受托人的资管产品,投资规模不超过该产品总规模的10%;
d.除建仓期和退出期外,投资于任一非受托人的发行方发行的资管产品金额不超过任意时点存续信托规模的10%。
(2)投资限制
a.第i期投资资产剩余期限不得长于第i期信托单位剩余期限,禁止期限错配;
b.如投资资产为结构化产品,则仅限于投资优先级份额;
c.不得投资仅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资管产品。
2、投资期限(含剩余投资期限):总期限14个月,其中剩余期限12个月。
3、项目进展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计划向下已投资的各信托计划未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三、本报告期信托单位净值情况
估值日2022年12月30日,单位净值为1.0067。
四、本报告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本季度无需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五、投资风险提示
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市场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保管人等的经营及操作风险、净值化管理与估值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流动性风险、电子交易渠道的风险、 网络及信息传递风险、资金划付风险、提前终止和延期的风险、投资资产的风险、分散投资失败风险、 信托利益分配分散化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六、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
七、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信托经理变更的情形,未发生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的情形,未发生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影响本信托计划正常进行的重大风险因素。
八、其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信托计划按照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为保证本信托计划安全稳健运行,今后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oursweetcreations.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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