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城市副中心职住平衡1号服务信托”。本信托自2022年1月24日成立以来,项目按合同正常运行。为更好地报告相关信息,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2022年第4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本信托基本情况
信托名称:北京信托•城市副中心职住平衡1号服务信托
信托成立日:2022年1月24日
信托规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信托存续规模为257,487,068.60元
信托期限:无固定期限,可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提前终止。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主要运用信托资金受让北京中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持有的TZ00-0202-L06地块之所建项目(通州区宋庄镇疃里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运营权及资产收益权,及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收益权以及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此外,受托人还将根据信托合同约定运用信托资金为受益人向项目公司缴付《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等用途。闲置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型基金、银行保本理财计划、信托计划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
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受托人已代表本信托和其他信托根据法律文件约定向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总计支付股权受益权转让对价款223,054,985.01元,向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计支付股权受益权转让对价款1,595,015.00元,向项目公司总计支付运营权及资产收益权转让对价款522,111,206.00元。闲置信托资金已主要配置于购买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债券、活期存款等。
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利益包括对信托文件中明确的特定租赁住房、仓储(如有)的优先承租权、优先续租权和其他信托利益。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账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账 号:0109 0016 1810 633
信托事务代表:北京北投置业有限公司
运营方:北京北投置业有限公司
二、信托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进展情况:详见运营方提供的《疃里项目季度报告》。
2、信托存续期间的主要管理工作:
(1)信托事务代表:主要负责就需要受托人配合的各项事务向受托人出具书面指令文件;
(2)受托人:主要负责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及信托事务代表指令执行信托事务;
(3)运营方:主要负责标的项目的建设期管理及运营期运营;
(4)保管人:主要负责保管信托财产,监督信托财产按照信托文件约定运用。
各方的具体工作内容详见信托文件约定。
三、信托利益分配
本信托的主要信托利益为受益人对特定租赁住房的优先租赁权利,当前标的项目正在建设,尚不具备信托利益分配条件,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四、投资风险提示
本信托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信托财产投资运用过程中存在成立风险、目标项目交付风险、目标项目质量风险、不可抗力风险、违约风险、提前终止及现状分配风险、法律法规、政策、行政规划与合规性风险、资金交付风险、税务风险、与商业物业相关的风险、运营方风险、信托事务代表风险、项目公司风险、流动性风险、租约解除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保管人等经营及操作风险、不行使优先承租权及优先续租权的风险、共同决策的风险、共担费用的风险、特定租赁物面积误差风险、土地使用权变更风险、追加信托资金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因违背信托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五、受托人尽职管理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经与信托事务代表协商,受托人已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向委托人通知首笔及第二笔信托资金。因疫情等原因,经与信托事务代表协商,暂缓向委托人通知继续交付信托资金。
根据信托事务代表指令,受托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股权受益权受让价款、运营权及资产收益权受让价款,运营方、信托事务代表、银行托管等各项信托费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费用。
报告期内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履行了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责任,未发生损害受益人利益的事项。
六、有无发生重大变化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项下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其他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信托按照信托合同正常管理。
您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oursweetcreations.com,了解本信托计划运作情况和我公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信息。如您对本信托计划有疑问或对客户服务有任何要求,请联系我公司客服热线:400-610-8899。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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