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专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2023年12月01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宪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序言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立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12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及 2018年五次修改。19821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

宪法内容

我国宪法共分五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什么是宪法精神

宪法精神,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坚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坚持改革开放的精神和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宪法。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治观念、法治信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线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就是将其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从弘扬宪法精神做起,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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