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员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北京信托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报告会,专题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瞿纲主持会议,邀请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宫志强律师以《关于新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对信托公司的影响》为题作专题辅导。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高级经理以上人员在现场参加会议,其他员工通过线上参加会议。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内容对信托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开展影响深远。宫志强律师详细解读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要修订内容、公司资本制度和公司治理架构的变化等内容,重点结合北京信托实际,分析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信托公司治理的影响和对信托业务的影响,同时与参会人员就公司治理、项目风险控制建议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文内容和深刻内涵,将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入日常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专业、专注、专属”的新型信托机构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