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国家开发银行担保贷款资金信托计划(第十期)》。本信托计划于2005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
一、信托计划执行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2300万元。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按信托文件约定于2005年10月25日向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发放信托贷款,该笔资金全部用于泰州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后续管理情况
(一)项目执行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受托人委托国家开发银行全权管理信托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受托对信托贷款进行封闭式管理,通过现场与非现场方式,检查信托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反馈,该项目按计划正常投入建设和运营,信托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良好。我公司严格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于每季度末月的第20日正常收取了当季度的信托贷款利息,并正常进行了年度信托收益的分配。
(二)借款人财务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借款人总资产57.04亿元,总负债32.25亿元,资产负债率56.5%,其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
三、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预计年可分配收益率为4.3%,信托贷款利率于每年1月6日调整一次,调整基准为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利率上浮或降低部分,受益人、国家开发银行双方按7:3的比例承担。按此约定,信托贷款率于2007年1月6日调整为年息6.84%,我公司就利率上浮部分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在扣除相应的营业税后,按照如下标准进行了本年度信托收益的分配:
2006.10.26—2007.1.5 |
2007.1.6—2007.10.25 |
收益率4.3%/年 |
收益率4.3%+0.4644%/年 |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