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感谢您加入我公司推出的兴亚集团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于2007年6月1日成立。
(一) 信托执行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2482万元。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按信托文件约定于2007年6月1日向河南兴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兴亚集团”)安排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资金投入使用。在信托贷款发放之前,兴亚集团将其持有的2480万股中国民生银行股权质押给我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完成了质押登记手续。
(二) 信托贷款后续管理情况
根据我公司与兴亚集团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投入后,由兴亚集团作为流动资金使用。为监管兴亚集团的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自该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我公司定期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函证调查,对质押的中国民生银行的股票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并对该公司的重点项目通过现场访问等形式进行了跟踪调研。
根据我公司掌握的借款人兴亚集团截至2007年8月底的财务情况,借款人资产为43.5亿元,营业收入为12.8亿元。截至目前,其资产负债比率较低,财务情况良好。
目前中国民生银行股价涨势稳定,自2007年6月以来稳定在12元以上,2007年8月份平均收盘价为15.84元。根据其公布的2007年中期报告,上半年民生银行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实现净利润28.21亿元,同比增长11.20亿元,增幅为65.81%,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2.90亿元,同比增长36.32亿元,增幅47.42%,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85亿元,同上年同期增加3.66亿元,增幅为59.13%。
(三) 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该项目运行正常,借款人兴亚集团财务状况良好,无影响信托贷款的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