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信托计划简介
一、信托计划名称
北京城市公共卫生间租金收益权信托优先收益权投资计划
二、信托计划生效日
2004年10月18日
三、信托计划规模
人民币3000万元
四、信托计划期限
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三年。
五、信托计划受托人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投”)
第二部分 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一、 信托资金的募集
本信托计划在推介期内,顺利完成发售工作,2004年10月18日北京城市公共卫生间租金收益权信托优先收益权投资计划成立,共计募集信托资金3000万元,签署信托合同199份。
二、 信托资金的运用
依据信托计划约定,该信托计划资金由北京中协金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以其拥有的城市公共卫生间建筑物40年经营使用权的租金收益权作为信托资产,设立租金收益权信托,北京国投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北京国投于2004年10月18日将所募集的信托资金共计3000万元,按照投资计划指定的用途将优先收益权转让资金一次性拨付给北京中协金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 信托资金的管理
北京国投根据《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薄进行资金收付和会计核算。.
第三部分 信托计划的收益
本信托计划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该信托计划财产在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与税费后,信托年收益中不超过人民币180万部分归投资计划的全体优先受益人所有。截止2007年9月30日(清算日),该信托计划的收入共计5452860.73元,该信托计划的费用共计43499.73元(包括信托管理费16306.73元),信托计划收益共计5409361.00元。
第四部分 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一、 信托计划终止
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为三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计算。信托计划期限届满,信托计划终止。本信托计划于2004年10月18日成立,于2007年9月30日信托计划终止。
二、 信托财产的清算
就本信托事务,北京国投编制了《信托业务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并委托中兆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信托业务进行了清算审计,出具了《北京城市公共卫生间租金收益权信托优先收益权投资计划》〔中兆信审字(2007)第A749号〕。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北京国投于信托计划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在其营业场所和其公司网站公告委托人及受益人。
第五部分 信托财产及收益的分配
一、 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受益人。
二、 实际分配时间与分配金额
北京国投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199份资金信托合同有关条款,将信托资金收益和推介期间的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5409361.00元全部划入受益人指定的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北京国投于信托合同约定清算期内将受益人的收益按照信托专户内的结存收益5409361.00元进行了分配,其中:推介期间的银行利息为9361.00元,信托收益为5400000.00元。
根据信托计划的规定,北国投已于2007年9月30日将信托本金3000万元划付给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
第六部分 声明
至2007年9月30日,北京国投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北京城市公共卫生间租金收益权信托优先收[FS:PAGE]益权投资计划》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北京国投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北京城市公共卫生间租金收益权信托优先收益权投资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7 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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