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事务清算报告
第一部分 信托计划简介
一、信托计划名称:郑州市土地储备项目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成立日: 2006年3月27日
三、信托计划规模:2亿元人民币
四、信托计划期限:两年
五、信托计划信托目的:以贷款的方式向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资金,用于对土地的收购储备。
六、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第二部分 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一、 信托资金的募集
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2006年3月6日至2006年3月26日,在推介期内,顺利完成发售工作,共计募集信托资金 2亿元。北京信托于信托计划成立的当日,将所募集的信托资金共计2亿元存入民生银行安定门支行的信托专户内。
二、 信托资金的运用
1.信托文件中约定:在信托存续期内,受托人应将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向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融资。
2.信托资金的管理
北京信托根据《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三部分 信托计划的收益
本信托计划的收益主要来源于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贷款利息收入。截止2008年3月27日,收到利息收入30,070,828.00元,发生信托费用10,067,710元,实现信托收益20,003,118.00元。
第四部分 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一、 信托计划终止
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为信托成立日起两年。依照本信托计划第十四条第(一)款,符合信托终止条件,本信托终止。
二、 信托财产归属
依照本信托计划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清算后的信托计划财产,以分配信托利益的方式归属各受益人。
三、 信托计划清算
就本信托事务,北京信托于2008年4月8日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北京信托于信托计划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在其营业场所和其公司网站公告委托人及受益人。
第五部分 信托财产及收益的分配
一、 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受益人。
二、 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可供分配信托利益金额共计220,003,118.00元。其中包括:信托资金本金200,000,000.00元,信托收益20,003,118.00元。
三、 分配时间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北京信托于2008年3月28日,将信托本金及收益10,000,000.00元分别划入各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六部分 声明
至2008年3月28日,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郑州市土地储备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北京信托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郑州市土地储备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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