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都怎么安排止损?

2011年01月06日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当估值结果显示某交易日的当年信托单位累计净值低于合同约定数值,触发特别交易权,北京信托向信托计划项下所有受益人公告,并有权终止该信托计划。触发特别交易权时,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职责同时终止。北京信托根据信托财产全部变现后的实际清算情况和信托单位净值将信托计划利益分配给全体受益人。
北京信托微信公众号 北京信托财富app2.0

联系我们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0500637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00687 COPYRIGHT (C)2008-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