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设立的"北京信托.天鸿一号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总规模20000万元人民币,2008年3月31日成立。
2011年3月31日上海天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支付了我公司持有的杭州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6.67%的全部股权价款。
根据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第19.2条第(8)款"北京天鸿或其指定公司购买本信托项下项目公司股权,同时受托人决定终止本信托的"情形下,本信托计划终止。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3月31日终止。
我公司按信托合同第20条的约定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全体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