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艺苑桐城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2月3日提前终止。我公司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艺苑桐城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0年2月3日
3. 信托计划规模:15000万元人民币
4. 信托计划期限:一年
5. 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获得收益。
6. 信托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或"受托人")
7. 保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与管理
1. 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信托资金用于向北京艺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艺苑公司")发放贷款信托。为担保艺苑公司履行《借款合同》,北京兴成行传统民居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李继成、王淑芹同意分别以其持有的艺苑公司60%、20%、2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艺苑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永华路6号的艺苑桐城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京兴国用(2009出)第00001号)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2. 信托计划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计划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第10.2.7款的约定:"借款人依约定提前还款的,信托计划终止"。借款人提前还款,符合信托计划终止条件,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2月3日提前终止。
2. 信托财产归属
依照信托合同第10.5款规定,清算后的信托计划财产,以分配信托利益的形式归属于受益人。
3. 信托计划清算
按照信托合同第10.4款规定,受托人应在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同意清算报告无需审计。
四、信托计划利益的来源及其分配
1. 信托利益的来源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贷款本金、利息和北京信托向艺苑公司提供融资及财务方面的顾问服务收入等。
截止2011年2月3日,本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入18,180,229.78元(其中:利息收入10,680,229.78元;咨询服务费收入7,500,000.00元);发生营业费用4,590,300.95元(其中: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为3,386,516.61元;支付银行保管费150,0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990,000.00元;其他费用63,784.34元)。本信托计划可供分配的信托利益为163,589,928.83元,其中信托计划本金150,000,000.00元,信托收益为13,589,928.83元。
2 信托利益的分配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利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受益人并于信托计划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分配。受托人于2011年2月3日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分配信托收益13,589,928.83元,并将信托计划本金150,000,000.00元划付至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利益划付账户。信托计划年收益率达到预期收益率水平。
五、声明
至2011年2月3日,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信托计划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FS:PAGE]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