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大万商厦物业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成立于2007年10月8日,投资人预期收益率为8.2%,期限不超过8年。截至目前,开发商——北京大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万公司”)申请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第二十三条,满足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条件,本信托计划于2008年10月8日提前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第二十条,因大万公司回购导致信托计划提前终止的,大万公司除支付本年度信托收益,另外一次性补偿投资人10%的收益,本信托年度投资人实际获得收益为18.2%。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计划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由于本信托计划已于2008年4月8日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投资人半年信托收益4.1%,本次提前结束投资人将得到下半年信托收益14.1%及本金,请投资人注意查收受益账户内的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