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托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2项的规定,应九位受益人(所持信托单位份数占总份数比例超过10%)提出的“关于云程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的提议”,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决定于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次受益人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变更开放日;
2、审议补充赎回流程事项;
3、审议调整信托财产承担费用的支付方式;
4、审议调整信息披露方式。
备注:会议议案以网站公布、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形式发至全体受益人。
二、会议表决方式
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上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书面表决单请于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17:00之前以传真形式发至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表决单原件最晚请于此后三日内寄送至受托人处。
三、会议出席对象
云程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体受益人。
四、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436553-2910,64436617
联系人:王洋
传真:010-64436607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3日
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议案
一、召开时间
时间: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方式:通讯方式
参会人员:云程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体受益人
二、审议事项:
应受益人要求,召开受益人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变更开放日
《云程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第二条29项开放日变更为,信托计划期限内每月的最后一个证券交易日。
议案(二)补充赎回流程事项
1、《信托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第1项变更为,封闭期满后,每个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之前的三个工作日,委托人可于受托人处现场填写赎回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赎回信托单位。办理信托单位赎回时,个人投资者需提供的文件包括:信托文件原件、受益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原件(如需);机构投资者需提供的文件包括:信托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信托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第2项变更为,受托人收到委托人赎回申请书审核无误后,按当月开放日信托单位净值确定赎回资金。开放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制作赎回确认书一式三份,并向委托人寄送赎回确认书正本一份。
议案(三)调整信托财产承担费用的支付方式
1、《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2(1)③项变更为:保管费按季度支付。每个自然季度的前五个工作日内,由保管银行根据受托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将上一季度的保管费从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支付给保管银行。
2、《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3(4)项变更为:受托人报酬按季度支付。每个自然季度的前五个工作日内,由保管银行根据受托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将上一季度的受托人报酬从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支付给受托人。
3、《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4(3)项变更为:受益人代表管理费按季度支付。每个自然季度的前五个工作日内,由保管银行根据受托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将上一季度的受益人代表管理费从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支付给受益人代表。
议案(四)信息披露方式调整
删除《信托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3项;投资组合的信息将在每季度披露的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中体现。
三、表决方式
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上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表决单附后)
书面表决单请于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17:00之前以传真形式发至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表决单原件最晚请于此后三日内寄送至受托人处。
四、受益人大会决议
受益人大会议案通过后形成受益人大会决议,该决议为原信托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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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表决单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根据云程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次受益人大会议案内容,表决如下:
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否决:×)
议案(一)变更开放日
议案(二)补充赎回流程事项
议案(三)调整信托财产承担费用的支付方式
议案(四)审议调整信息披露方式
受益人:
个人投资者(或其代理人)签字:
机构投资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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