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保障房之天房团泊湖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3月27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保障房之天房团泊湖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3月27 日。
3. 信托计划的规模: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次级10000万元。
4. 信托计划的期限:自2012年3月27日至2013年3月27日止。
5. 信托受益权的分类: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根据认购金额不同分为A、B、C和D类四类。
6. 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对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总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其中20,202.0202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19,797.9798万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本信托计划持有目标公司26.52%的股权。信托资金最终运用于团泊湖保障房项目开发建设。
7.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9. 信托账户:
户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0136014040000372;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
10. 信托经理:邢智。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与管理
1. 信托资金的募集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40000万元,其中目标公司股东认购10000万元次级信托受益单位。
2. 信托资金的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总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其中20,202.0202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19,797.9798万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本信托计划持有目标公司26.52%的股权。信托资金最终运用于团泊湖保障房项目开发建设。
3. 信托财产的管理
受托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北京信托˙保障房之天房团泊湖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保管协议》,由该行负责监督审核、办理信托资金的收付,核对信托财产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
本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信托计划终止
2013年3月27日本信托计划到期终止。
2、信托财产的归属
受托人已于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照信托合同第7条规定以分配信托利益的形式归属给受益人。
3、 信托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事务,北京信托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的分配
1、 信托利益计算及分配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及收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 信托利益的分配金额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持有目标公司26.52%的股权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39,228,935.22元,支出共计7,753,366.34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收益31,475,568.88元。
本信托计划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400,000,000.00元,收益31,475,568.88元,合计431,475,568.88元。
五、声明
[FS:PAGE]受托人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公司将就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的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4月
客服专线(消费投诉电话):400-610-8899(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jitic.com
投诉举报电话:010-59680666(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 传真:010-596809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院1、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