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盛藏财富·复文艺术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9月13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信托计划名称:盛藏财富·复文艺术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2月24日
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规模为人民币20,044万元
信托计划期限:2011年9月13日-2014年9月13日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受让厦门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当代)享有所有权的特定艺术品所对应之收益权,通过在信托期限内实现收益权获取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指定用途,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信托专户账号:7111 0101 8680 0041 342
信托经理:李璐
二、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与管理
1、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已将全部信托资金支付厦门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厦门当代共以股权投资、支付画廊、展会费用、支付艺术品价款的方式投入资金20,340万元(大于信托计划募资)。
2、信托计划资金的管理
我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计划终止及清算
1、 信托计划的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该信托计划于2013年9月13日到期结束,并于2013年9月13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信托专户于2013年9月29日撤销。
2、信托财产归属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计划利益中扣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余额为可分配的信托计划利益。可分配的信托计划利益以信托财产为限以现金进行分配,向受益人分配全部信托本金、收益,直至信托收益达到预期收益率为止。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比例对信托计划利益享有权利。
3、信托的清算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计划终止后,信托财产扣除各项费用后向受益人按预期收益率进行信托利益分配。全体受益人一致同意信托财产清算报告不需要审计。
四、信托财产及收益的分配
1、 分配方式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计划利益中扣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余额为可分配的信托计划利益。可分配的信托计划利益以信托财产为限以现金进行分配,向受益人分配全部信托本金、收益,直至信托收益达到预期收益为止。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终止后,于2013年9月13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3、分配金额
本信托计划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厦门当代回购艺术品收益权时支付的回购价款。本信托计划累计实现信托收入为:59,457,770.73 元,累计支出为:11,566,082.06 元,累计信托净利润为:47,891,688.67 元,全部分配给受益人,本信托计划年收益率达到预期收益率水平。
五、声明
至2013年9月29日,我公司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的运作,并依照《资金信托合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将就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资金信托合同》的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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