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嘉隆高科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2月16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 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嘉隆高科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计划成立日:2011年12月16日
3. 信托计划规模: 28,880万元
4. 信托计划期限:自2011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16日止。
5.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秦皇岛嘉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隆高科")发放信托贷款。
6. 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7. 信托计划保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8. 信托专户: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300 1635 6080 5050 8174
9. 信托经理:高颇 、曹亮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 本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28,880万元,具体募集情况如下:
本信托计划分为三个募集期进行募集,其中一期于2011年12月16日募集结束,募集金额为22,980万元;二期于2012年1月11日募集结束,募集金额为5,000万元;三期于2012年1月20日募集结束,募集金额为900万元。
2. 信托资金的运用
北京信托已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资金以受托人名义向嘉隆高科发放信托贷款。
3. 信托财产的管理
受托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署了《北京信托o嘉隆高科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保管协议》,由该行负责监督审核、办理信托资金的收付,核对信托财产交易记录、资金和财产账目。
北京信托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终止
2013年12月16日本信托计划到期终止。
2. 信托财产的归属
受托人已于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照信托合同第20条规定以分配信托利益的形式归属给受益人。
3. 信托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北京信托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利益的分配
1. 信托利益计算及分配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利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 信托利益的分配金额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85,307,320.41元,支出共计26,838,981.92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收益58,468,338.49元。
本信托计划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288,800,000.00元,收益58,468,338.49元,合计347,268,338.49元。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五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公司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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