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北京信托·星火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于2014年3月1日终止。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北京信托·星火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11月29日
3.信托计划存续规模:10000万元
4.信托计划期限: 15个月。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全部以贷款方式运用于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政基础公司")施工项目的建设费用。
6.信托利益的分配: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1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以及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对受益人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7.信托计划受托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信托")
8.信托计划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9.信托计划专用银行专户信息:
户 名: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复兴路支行
账 号:010 900 161 810 233
10.信托经理:高颇、孙譞
二、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及管理情况
1. 本信托计划于2012年11月29日共募集信托资金10,000万元。
2. 信托资金的运用
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已将全部信托资金1亿元以信托贷款方式运用于天政基础公司施工项目的建设费用。
3、担保方、质押物或其他保障措施情况:
(1)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天政基础公司以其所拥有的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汉沽城区东扩基础设施项目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事项由债务人书面确认,同时指定银行账户作为该应收账款的唯一回款账户。
(3)企业出具承诺书,指定特定应收账款作为直接还款来源的补充;
(4)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监督管理使用。
三、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 信托终止
2014年3月1日本信托计划到期终止,于2014年3月26日撤销信托专户。
2. 信托财产的归属
受托人已于信托计划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以分配信托利益的形式归属给受益人。
3. 信托清算
就本信托计划的事务,北京信托编制了《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信托利益的分配
1. 信托利益计算及分配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利益均以现金形式分配给受益人。
2. 信托利益的分配金额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本信托计划共实现信托收入15,035,609.40元,支出共3,215,064.20元,本信托计划总计实现信托利润11,820,545.20 元。
本信托计划共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100,000,000.00元,收益11,820,545.20 元,合计111,820,545.20元。
五、声明
北京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信托计划的运作,并依照本信托计划的文件约定,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受益人自本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公告后五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公司将就本信托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特此声明。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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